流浪者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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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者計畫

 

計畫緣起

2004年,雲門舞集創辦人林懷民先生將「行政院文化獎」獎金捐給雲門基金會,開啟「流浪者計畫」,獎助青年創作者及社會工作者,獨自前往亞洲完成「貧窮旅行」。2020年因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暫停,2023年夏日,雲門在智榮基金會與施振榮董事長的大力支持下,重啟計畫徵件;2024年「貧窮旅行」範圍擴大至大洋洲,期望為臺灣創作者在疫情後注入更豐富的創作與社會服務能量。

 獎助對象

  1. 具中華民國國籍,申請期間年滿18歲未滿31歲。(1993/6/30~2006前出生者為申請對象)。
  2. 渴望透過貧窮旅行,藉由遊歷嘗試進行探索,打開視野,豐富人生的人。
  3. 申請者專長類型包含但不限於表演藝術、視覺藝術、文學、電影、音樂等之創作、設計、教學、演出或製作等文化藝術;或社區工作、公共服務、弱勢關懷、技藝傳承、文史工作、地方創生等。

 獎助原則

  1. 獲獎助者依據其申請計畫,於2025年12月31日前,單獨完成至少60天亞洲/大洋洲國家旅行(不包含中華民國)。
  2. 旅行國家以外交部官網之「亞太地區」及「亞西地區」表列國家為準。
  3. 出發期間若為外交部公布國外旅遊警示國家(紅色及橙色等級),須終止原訂計畫,得提出申請延期或修正計畫,由雲門基金會重新審核。

 獎助金額

  1. 獎助金最高新臺幣150,000元,依申請計畫書內容審核評定。
  2. 上述金額包含來回機票、簽證、保險等相關費用。

 第十八屆流浪者計畫 申請辦法

  1. 2024年6月1日(星期六)開放線上申請。
  2. 請詳閱申請須知並下載申請表,依說明及格式完成申請表填寫,於收件截止期限內上傳至指定連結,詳情請參見申請須知。
  3. 申請資料不齊或不符合申請條件者,不予受理評選。
  4. 線上申請收件截止日期2024年6月30日(星期日) 17:00。逾時不予受理。
  5. 「第十八屆流浪者計畫」申請須知
  6. 「 第十八屆流浪者計畫」申請表下載
  7. 申請表上傳指定連結

 評選程序

  1. 資格審查 > 流浪計畫書面審查初選 > 決選面試。
  2. 通過書面初選者預計於8月份個別通知決選面試相關事宜,未通過書面初選者不予通知。
  3. 決選面試地點:雲門基金會 (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一段6巷36號)
  4. 預計2024年9月30日(一)前,以電子郵件通知獲獎助者,並於雲門官網公布獲獎助者名單。

 獲獎助者須同意以下條件

  1. 獲獎助者須自行完成行程規劃、住宿及交通安排等事宜。
  2. 獲獎助者須自行評估,並負責自身的健康及人身安全風險。
  3. 獲獎助者須以個人自助旅行方式完成本計畫,不得參加旅行團,若有違反,須退還獎助金。
  4. 獲獎者須自行投保旅行平安險,並於出發前三日提供要保書予本會備查。
  5. 旅行平安險基本投保項目及最低保額如下:
    (1)意外事故身故殘廢保險金:500萬元
    (2)傷害醫療實支實付型保險金:35萬元
    (3)海外突發疾病及燒燙傷保險金:10萬元
  6. 除天災人禍、身體重大病痛或其他重大因素必須立即回國之外,獲獎助者因其他因素計畫變更,須事先以書面徵得雲門基金會同意。若未經同意自行變更計畫或縮短旅行天數,雲門基金會得要求歸還部分或全額獎助金。
  7. 獲獎助者須於其計畫行程結束後一個月內,繳交旅行心得及照片等書面資料。
  8. 獲獎助者須同意就申請計畫所提供之相關文件、成果報告、照片、影音作品等資料,無償授權雲門基金會會以非營利為目的之公開發表與利用。
  9. 雲門基金會將於2026年擇期於雲門劇場舉辦第十八屆流浪分享會,獲獎助者須出席,分享旅行經歷。

聯絡方式
財團法人雲門文化藝術基金會 
地址:251015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一段6巷36號  
電話:02-2629-8558分機3103、2302、2102
Email:wanderer@cloudgate.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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