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者計畫
WANDERER
流浪者計畫
第二十屆流浪者計畫 獲獎助名單 (依姓氏筆畫排序)
王品果
個人專長:表演藝術類-舞台劇演員
流浪國家:印度
自小在劇場長大,渴望親赴印度,探索孕育千年藝術文化的古老國度。
施緯
個人專長:社會服務類-獸醫志工
流浪國家:尼泊爾、印度
將前往尼泊爾的奇旺國家公園中的野生動物救傷機構擔任志工。
馮默箏
個人專長:視覺藝術類-攝影
流浪國家:吉爾吉斯
將赴吉爾吉斯實地考察兩個月,認識當地社會與文化以發展新攝影企劃。
蔡宇倫
個人專長:表演藝術類-傳統戲曲演員
流浪國家:日本
身體裡流著歌仔戲的血脈,此次將走進日本探索當地延續至今的傳統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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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緣起
2004年,雲門舞集創辦人林懷民先生將「行政院文化獎」獎金捐給雲門基金會,開啟「流浪者計畫」,獎助青年創作者及社會工作者,獨自前往亞洲完成「貧窮旅行」。2020年因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暫停,2023年夏日,雲門在智榮基金會與施振榮董事長的大力支持下,重啟計畫徵件;2024年「貧窮旅行」範圍擴大至大洋洲,期望為臺灣創作者在疫情後注入更豐富的創作與社會服務能量。
獲獎助者須同意以下條件
- 獲獎助者須自行完成行程規劃、住宿及交通安排等事宜。
- 獲獎助者須自行評估,並負責自身的健康及人身安全風險。
- 獲獎助者須以個人自助旅行方式完成本計畫,不得參加旅行團,若有違反,須退還獎助金。
- 獲獎者須自行投保旅行平安險,並於出發前三日提供要保書予本會備查。
- 旅行平安險基本投保項目及最低保額如下:
(1)意外事故身故殘廢保險金:500萬元
(2)傷害醫療實支實付型保險金:35萬元
(3)海外突發疾病及燒燙傷保險金:10萬元 - 除天災人禍、身體重大病痛或其他重大因素必須立即回國之外,獲獎助者因其他因素計畫變更,須事先以書面徵得雲門基金會同意。若未經同意自行變更計畫或縮短旅行天數,雲門基金會得要求歸還部分或全額獎助金。
- 獲獎助者須於其計畫行程結束後一個月內,繳交旅行心得及照片等書面資料。
- 獲獎助者須同意就申請計畫所提供之相關文件、成果報告、照片、影音作品等資料,無償授權雲門基金會會以非營利為目的之公開發表與利用。
- 雲門基金會將於2028年擇期於雲門劇場舉辦第二十屆流浪分享會,獲獎助者須出席,分享旅行經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