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者故事

少年懷民的流浪

1972年,歐洲。

那是林懷民首度的「流浪之旅」,第一站,就飛到了阿姆斯特丹,荷蘭的首都,世界有名的「毒都」。在機場的大看板下,他定住了!那巨幅的看板提供了各種資訊:「如果你想找住的地方,可以到**;如果你有性病,可以聯絡**;如果你有墮胎的問題,可以找**;如果你吸毒出了問題,可以打**電話。」

他既震撼又感動。「這個城市,它『面對』它的問題,堂皇光明地告訴你,如何處理這些問題。」

那是嬉皮的年代,全球的年輕人開始「大串連」。他搭乘的飛機上,就有一個個長髮與鬍鬚飛揚的不羈嬉皮們,要到各地流浪。

那時的台灣,相對而言是封閉的。去美國唸新聞的他,結果取得的是藝術碩士學位,還到紐約的瑪莎葛蘭姆舞團習舞。三年學業完成,婉拒了學校和舞團老師的挽留,決定回到台灣。只是,回家之前,他一定要先去「流浪」一趟。

浪遊歐洲,文明古蹟、藝術展演、殘破古堡、博物館藏...... ,盡情飽覽。超棒的是,只要膽敢在路邊舉起你的手,就可以搭上便車,幾乎那裡都到得了。

想停下腳步時,就住在國際學生宿舍。在那裡,「可以碰到『所有人』」,來自世界各地的,懷著各種夢想或各種問題,或者什麼都不想的年輕人。

有時候,「聊一聊,就一起去玩了,七、八個人,買條法國麵包、一點起士,也許有人還帶了一點酒,大家就吃得很開心。」

這段少年遊的經歷,是他人生中一段重要的啟蒙;途中的發現,也曾化做他日後舞蹈創作中的珠璣;天涯相逢的朋友,還曾在他後來帶著舞團巡演歐洲時跑來「相認」:「記得嗎?1972年在巴黎,我們見過......」

當年流浪結束,他是從雅典,搭上往曼谷的班機。在機場洗手間裡,他哭了許久許久,他知道,「一個人的『好日子』過完了。」

慶幸有這趟流浪,他的「世界打開了!」

回台後的第二年,他創立雲門舞集,華人世界的第一個現代舞團。多年來,獲獎無數。2003年,他獲行政院文化獎,為歷年來最年輕得主。2004年初在頒獎典禮上,宣布捐出獎金,成立「流浪者計畫」。

(文 / 楊孟瑜)
 

第十七屆 流浪故事

第十六屆 流浪故事

第十五屆 流浪故事

第十四屆 流浪故事

第十三屆 流浪故事

第十二屆 流浪故事

第十一屆 流浪故事

第十屆 流浪故事

第九屆 流浪故事

第八屆 流浪故事

第七屆 流浪故事

第六屆 流浪故事

第五屆 流浪故事

第四屆 流浪故事

第三屆 流浪故事

第二屆 流浪故事

第一屆 流浪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