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者故事
少年懷民的流浪
1972年,歐洲。
那是林懷民首度的「流浪之旅」,第一站,就飛到了阿姆斯特丹,荷蘭的首都,世界有名的「毒都」。在機場的大看板下,他定住了!那巨幅的看板提供了各種資訊:「如果你想找住的地方,可以到**;如果你有性病,可以聯絡**;如果你有墮胎的問題,可以找**;如果你吸毒出了問題,可以打**電話。」
他既震撼又感動。「這個城市,它『面對』它的問題,堂皇光明地告訴你,如何處理這些問題。」
那是嬉皮的年代,全球的年輕人開始「大串連」。他搭乘的飛機上,就有一個個長髮與鬍鬚飛揚的不羈嬉皮們,要到各地流浪。
那時的台灣,相對而言是封閉的。去美國唸新聞的他,結果取得的是藝術碩士學位,還到紐約的瑪莎葛蘭姆舞團習舞。三年學業完成,婉拒了學校和舞團老師的挽留,決定回到台灣。只是,回家之前,他一定要先去「流浪」一趟。
浪遊歐洲,文明古蹟、藝術展演、殘破古堡、博物館藏...... ,盡情飽覽。超棒的是,只要膽敢在路邊舉起你的手,就可以搭上便車,幾乎那裡都到得了。
想停下腳步時,就住在國際學生宿舍。在那裡,「可以碰到『所有人』」,來自世界各地的,懷著各種夢想或各種問題,或者什麼都不想的年輕人。
有時候,「聊一聊,就一起去玩了,七、八個人,買條法國麵包、一點起士,也許有人還帶了一點酒,大家就吃得很開心。」
這段少年遊的經歷,是他人生中一段重要的啟蒙;途中的發現,也曾化做他日後舞蹈創作中的珠璣;天涯相逢的朋友,還曾在他後來帶著舞團巡演歐洲時跑來「相認」:「記得嗎?1972年在巴黎,我們見過......」
當年流浪結束,他是從雅典,搭上往曼谷的班機。在機場洗手間裡,他哭了許久許久,他知道,「一個人的『好日子』過完了。」
慶幸有這趟流浪,他的「世界打開了!」
回台後的第二年,他創立雲門舞集,華人世界的第一個現代舞團。多年來,獲獎無數。2003年,他獲行政院文化獎,為歷年來最年輕得主。2004年初在頒獎典禮上,宣布捐出獎金,成立「流浪者計畫」。
(文 / 楊孟瑜)